根据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面向社会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89名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公告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24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临沂市中心医院报名方式符合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自2024年2月22日起登录报名网址***10030/***或进入临沂市中心医院官网点击“人才招聘”-“招聘系统”进入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附件。请认真核对报考岗位及填写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专业测试、试工、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和计划数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由市卫健委向社会公示。
三考察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市卫健委汇总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2.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市直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执行。
3.各用人单位可参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39-8313931
本简章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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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市中心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